把握好度 孕期也能尽“性“

时间:2015-07-29 [关闭窗口]

    一般来说,怀孕初期,即怀孕的头3个月,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因为此时,胎儿与母体的连接还不牢固,性生活等外界刺激容易诱发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
  怀孕中期,即怀孕后的4-7个月,胎儿相对稳定,可以有适度的性生活,但也不宜太频繁,每周最好控制在2次以内。且同房前最好认真清洁生殖器,以免因性生活诱发宫腔感染,若不放心也可带避孕套。孕期的后2个月,则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以免对子宫产生刺激,导致子宫收缩,引起早产。 
  有些夫妻发现,孕期同房宝宝会动得较为厉害,因为担心对其产生不良影响而拒绝亲近。实际上,子宫完全有能力保护胎儿。同房时,子宫所分泌的厚厚的粘液栓会保护胎儿,使其避免受到伤感或者而感染。
  如果准妈妈很兴奋,宝宝也会动得比较厉害,这是由于宝宝感受到妈妈的心跳而表现出的兴奋,并非对爸爸妈妈的行为的“抗议”。正常的孕期夫妻生活不会伤害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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