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项目接受省级评审

时间:2018-12-04 [关闭窗口]

       

    近日,由江苏省计生协副秘书长刘瑞锋、南京市计生协秘书长翟国庆等带领的江苏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区项目评审组,前往石湫街道横山村,对溧水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溧水区及石湫街道计生协相关领导全程陪同。
    近年来,溧水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计生协工作。2016年5月,溧水区计生协荣获全国县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单位称号。在此基础上,溧水区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了“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县(区)试点项目”。经过一年努力,目前项目已圆满完成。
    通过“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县(区)试点项目”的实施,全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区、乡、村三级计生协会组织网络,确保了人员、机构落实,职责任务明确,服务管理规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全区村(居)“会员之家”建成率达100%;协助政府积极稳妥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确保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达100%;根据调整后的生育政策和新修订的省计生《条例》,指导基层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保证了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按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六好”标准,使80%以上的村(居)达到村(居)标准;继续开展“诚信阳光计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当天,评审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区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实地评审。评审组在评审时一致认为,溧水区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区项目实施中,表现出的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制定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各级阵地建设、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等创新做法值得肯定。评审组还对我区在项目实施中的集中宣传、健康服务进社区、结对帮扶、群众评议等系列活动开展表示赞赏。
    就今后如何通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区项目建设来促进新时期计生工作发展这一问题,评审组要求,各地要根据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特色,继续强化队伍建设,以推动计生工作开创新的局面;要善于结合当地正在开展的健康溧水等活动,精心设计并丰富计生服务内容;要努力将计生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扶贫攻坚、乡规民约制定完善等,力争在机构改革大潮中,再创计生工作新的辉煌。


                                                                       溧水区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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