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婚检,是不信任对方?它的作用,比你想像的还大

时间:2019-01-16 [关闭窗口]

   过了腊八就是年,红红火火的中国年,孩子们收红包,适龄未婚者收到的往往是满满的恶意!
   没对象被相亲的未婚者自是一阵哀叹,有对象准备结婚的也是五味杂陈,且不说繁琐的婚礼、巨额的彩礼让本来甜蜜的恋爱关系生出嫌隙,做不做婚检这种小事也可能让一对准亲家掀桌子。
   中国强制婚检的10年
   2015年春节前,葛倩的婚事谈崩了,原因之一就是婚检。
   在大城市,26岁不结婚再正常不过,但对于生长在河南农村,高中没毕业就去打工的葛倩来说,她早就是父母眼中嫁不出去的人了。终于谈婚论嫁,她松一口气了。
   对象是在老家相亲认识的,算起来,两个人拐弯抹角还有一些亲戚关系,当然这层关系并不在《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范畴。可是,在讨论婚事的过程中,男方父母提了一句:去做个身体检查吧,别有啥毛病。
   「这不是恶心人吗?」本来因为彩礼等问题就有一些不愉快,现在听到这句话,葛倩和她的父母都觉得这门婚事「没啥意思了」。
   其实,让葛倩一家「恶心」的婚前检查,一度被写入法律,强制执行。
   1994年2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1995年6月1日实施的《母婴保健法》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要在登记时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彼时,「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国策正在严格执行,优生优育的目标也是重中之重。婚检项目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能及时发现影响婚姻和生育的因素,成为预防和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强制婚检有其积极意义。
   然而,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2003年8月8日,新版《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其中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列表中不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一项,强制婚检制度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2003年版的《婚姻登记条例》。|图:中国政府网
   因为强制婚检时期存在乱收费、体检敷衍了事等乱象,条例的修改受到欢迎,更被解读为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体现。
   这个角度来说,2015年的葛倩可以拒绝婚检,这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自由。从强制到自愿,这是一种社会进步,但自由带来的一定是天堂吗?
   强制婚检取消后的麻烦
   葛倩婚事告吹的那一年,小她三岁的同乡金强结婚了。
   两年后,金强有了第一个孩子。然而,喜悦仅仅持续不到一天,金强就被一张检查单砸懵了:老婆竟然是乙肝阳性!
   不是孩子出生,金强不知道这个事实,甚至他老婆本人也不知道。都21世纪了,这事儿说起来有点魔幻,但并不难理解。
   乡下生活很少有人坚持每年体检,外出打工要体检但并不包括乙肝等传染病项目,生孩子也多是顺其自然,没有备孕,也就没有所谓孕前体检。
   那么婚检和产检呢?
   金强回忆说,产检一直在做,不知道为什么没发现乙肝,但婚检当初是没做的,「早就取消了,现在谁还去做啊!」
   其实,政策的变化是将强制变为自愿,婚检一直存在,从未消失。
   但是,在「金强」们的理解中,取消强制婚检等于再也不用婚检了,甚至更年轻的一代在走进民政局前不知道有婚检这一项。
   即使知道产检,但像葛倩一样,认为婚检是对一段关系的不信任,或婚检侵犯了个人隐私而拒绝的,也不在少数。
   所以,强制婚检取消后,全国婚检率大跳水。北京的数据最具代表性,2003年婚检率是100%,仅仅一年后就下降到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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